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广安市综合检验检测服务平台 服务热线:0826-2321666
经准党建

联系我们

刘经理:0826-2321666

质检分公司新能源SUV汽车询价采购公告

作者: 点击数: [2025-07-31 07:40:44]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质检分公司新能源SUV汽车采购”项目以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质检分公司新能源SUV汽车采购。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0万元。新能源汽车,比亚迪宋Pro.2025款 DM-i 智驾版1.5L 75km领先型。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项目概况:因工作需要,采购人现需购买1辆新能源SUV汽车。

  二、采购要求

  车辆品牌、型号及数量:采购1辆新能源汽车比亚迪宋Pro2025款 DM-i 智驾版1.5L 75km领先型。

  (二)车辆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三)交货期限及地点:交货期限为双方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交车,并提供货物的附属产品(如产品使用说明书、车辆合格证等)。交货地点: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检分公司(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303号)。

  (四)付款方式:采购人对所购车辆验收合格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100%购车款。

  (五)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相应文件及承诺以及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和供应商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存在相互抵触或异议,由采购人在采购相应的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标准及《采购合同》规定之情形,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供应商应将所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等资料交付给采购人;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产品及本款规定的资料的,必须负责及时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4.产品不能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相应文件及承诺以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并视作供应商不能交付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六)售后服务事宜

  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及相关行业规定实行质量保证。

  (七)履约保证金缴纳及退还

  1.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1%(精确到元)。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3)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4)成交供应商不按合同履约或者不按公告要求履行交货期限要求等情形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八)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三、供应商基本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采购项目相关业务。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供应商需提交的报价资料

  (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经办人员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四)报价表自拟加盖鲜章。

  五、报价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

  各供应商将报价资料加盖鲜章后装袋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于北京时间2025年8月8日17:00前递交给采购人指定地点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检分公司(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303号)。逾期送达、没有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报价资料将不予接收。

  六、成交规则

  (一)公告期:2025年8月1日09:00至2025年8月 7日17:00。

  1.公告期满,如公开未征集到三家符合的意向供应商,则自动终结公告。

  2.公告期满,如公开征集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可进入资料审查环节。

  3.资料审查时每辆车报价不能超过每辆车最高限价,超过每辆车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即资料审查不合格。

  4.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采取总价报价最低价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成交结果公示将在四川经准集团官网(www.scjzjyjc.com)上发布。

  6.公示无异议,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七、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九、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询价采购在四川经准集团官网(www.scjzjyjc.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082669988

  附件:车辆技术参数
 

附件.doc
b84d8a39b09851dd78a945e818007325.doc (16.21 KB)